情況通報: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環境應急響應持續開展
2019-03-22
3月21日下午,鹽城市響水縣陳家港化工園區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省生態環境廳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立即組織省市縣三級生態環境部門共60人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根據響水縣環境監測站于16時57分現場采樣分析結果,在爆炸區域下風向200米采樣監測發現,甲苯和二甲苯檢出濃度為0.007mg/m3和0.011mg/m3,根據《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未超過企業周界外濃度最高限值2.40mg/m3和1.20mg/m3,苯乙烯、氯苯檢出濃度為0.013mg/m3、0.001mg/m3,低于江蘇省《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中廠界限值0.50mg/m3和0.20mg/m3。
根據江蘇省鹽城環境監測中心18時于爆炸區域下風向1000米處采樣監測結果,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檢出濃度分別為0.012mg/m3,0.006mg/m3和0.002mg/m3,根據《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未超過企業周界外濃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丙酮、氯仿檢出濃度分別為0.018mg/m3和0.021mg/m3,低于江蘇省《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中廠界限值0.80mg/m3和0.40mg/m3。
根據江蘇省鹽城環境監測中心18時40分于爆點下風向3500米(海安集敏感點)監測結果,二氧化硫濃度28.5mg/m3,氮氧化物濃度86.9mg/m3,分別超出《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的57倍和348倍;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檢出濃度分別為0.014mg/m3,0.007mg/m3和0.001mg/m3,根據《大氣污染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未超過企業周界外濃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苯乙烯、丙酮和氯仿檢出濃度為0.003mg/m3、0.029mg/m3和0.003mg/m3,低于江蘇省《化學工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DB32/3151—2016)中廠界限值0.50mg/m3、0.80mg/m3和0.40mg/m3。
根據相關參考資料,甲苯、二甲苯、氯苯、苯乙烯等為低毒物質,長期接觸有慢性毒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濃度過高容易引發呼吸系統疾病,若大量吸入會導致窒息。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組織鹽城市和連云港市監測力量持續開展現場應急監測,后續有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